室内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、相邻管道、设备之间的最小距离(cm)
名 称 | 平行铺设 | 交叉铺设 | |
电气 设备 |
明装的绝缘电线电缆 | 25 | 10 |
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|
5(从所做的槽或管子 的边缘算起) |
1 | |
电插座、电源开关 | 15 | 不允许 | |
电压小于1000v的裸露电线 | 100 | 100 | |
配电盘、配电箱或电表 | 30 | 不允许 | |
相邻管道 |
应保证燃气管道、相邻管道的 安装、检查和维修 |
2 | |
燃具 |
主立管与燃具水平净距离不应小于30cm;灶前管与燃具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20cm;当燃气管道在燃具上方通过时,应该于抽油烟机上方,并与燃具的垂直净距离大于100cm。 |
注:
1,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10cm时,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离可降至1cm;
2,当布置确有困难时,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;
3,灶前管不含铝塑复合管。